女子带狗入餐厅人狗同桌 食客感闹心
昨日(27日)家住福田区的林先生去餐馆就餐时,看到旁边一桌的客人把宠物狗放餐桌上喂食,让他食欲全无。对此,相关部门表示,类似餐厅、商店、市场等营业场所,经营者可自行决定禁止犬只入内。
中午,我带着几个朋友去一家餐馆就餐,正当大家准备享用美味时,却突然发现邻桌一位女孩子把她的宠物狗放上桌,喂它骨头吃,让我们全倒了味口。林先生十分气愤地表示带狗进餐馆本身就是一种缺乏公德的表现,更可恨的是居然让狗到餐桌上吃东西。
林先生说,他查阅现行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发现该条例只是规定餐厅、商店、市场等经营单位可以限制犬只进入。市民吃饭的地方为什么不禁止呢?我希望有关部门能修改条例,明文规定禁止带狗进餐厅。
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执法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在类似餐厅、商店、市场没有明文禁止的场所,经营者可自行决定是否禁止犬只入内,遇到无证无牌的犬只,执法部门才好出面管理。
随后记者走访了部分餐馆,经营者大都同意禁止带狗进入餐馆,但又担心因此而得罪消费者。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尽管条例中没有禁止带狗进入餐厅、商店、市场等经营场所,但经营者有责任替消费者人身安全着想,设立专门的宠物存放区,尽量做到不让犬只惊扰其他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