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期间涉旅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黑旅办发〔2017〕166号
各市(行署)旅游委(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抚远市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消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黑消安办发〔2017〕3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旅游消防安全工作,为党的十九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省旅游委决定,在全省旅游行业立即开展涉旅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级旅游委(局)要高度重视涉旅消防安全工作,接到本通知后,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辖区内旅游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面深入排查消防安全漏洞,绝不放过一个隐患。成立省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锡东光主任任组长,侯伟副主任和何大为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监管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省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与应急工作。各市地旅游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逐一排查、突出重点
各市地旅游部门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拿出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上下功夫。十九大召开之前,各级要对本辖区内涉旅企业进行一次逐一排查,重点检查涉旅企业建筑物是否有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按规定内容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是否及时更新维护等,排查整治电器产品质量、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重点整治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封闭消防安全出口、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以店代库,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施工等问题。对隐患整改不力或逾期未改的单位,要依规降低或取消其等级(A级或星级)资质,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向消防部门通报,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及时解决。在检查过程中,遇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及时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
三、注重预防,加强宣传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指导好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做好火灾预防应急预案,旅游企业要组织所属人员开展火灾应急处置、安全扑火、紧急避险的培训演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维护检修防火设施设备以及通讯联络设备,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的娱乐及放映场所开机、放映前100%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切实提高旅游工作人员和广大游客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